我国并没有明确规定楼房多少年后必须拆除,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。过后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。一般来说,钢混结构的房子,经济耐用年限是六十年,砖混结构的房子是五十年。所谓耐用年限,简单来说,就是在正常的自然条件下,业主不投入维护,顺其自然,那么耐用年限届满,房子就使用的差不多,快无法住了,有的成为危房或快成为危房。一般政府会对这些危房进行拆迁,拆迁以后会对居民进行补偿。所以,在建筑物的经济耐用年限范围内,应当是我们可以达到的使用年限。当然,因为我们的业主都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维修,所以一些建筑在达到了使用寿命之后,还能继续使用。现在大家都住的都是商品房,最让我们头疼的是,商品房的产权年限是70年,这让很多人都担心,那我们岂不是一直也没有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住房,即使买房了还不是等于找了个长期的租房,只不过时间长一点而已。事实上,70年的商品房产权年限,并不是指房子的产权年限,而是指你房子所在国有土地的年限。2、到期时若房屋仍在,仅需补缴地税即可。因为这片土地的使用期限已经到了,但是这座房子仍然是你的。3、如果房子要拆了,政府会重新给你分配。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,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。国家对城市建设用地的土地实行国有管理,个人、企业均可有偿使用并进行使用权转让。住宅用地自取得之日起计算,其使用权期限为70年。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,就是个人的私有产,只要房产还存在,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。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二十一条规定: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,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,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,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,应当予以批准。续期的,应当重新签订出让合同,按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。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,使用者想要继续使用,可以申请继续使用。